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7及ZS-LC-20-08地块建设工程涉小干农场河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7及ZS-LC-20-08地块建设工程涉小干农场河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7及ZS-LC-20-08地块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在“舟山水利”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舟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来信请寄: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
邮编:316000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图
2、工程涉水概况
舟山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图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件2:工程涉水概况
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7及ZS-LC-20-08地块
建设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小干岛,项目建设将填埋小干农场河,为保证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将新建临时河道。
项目新建临时河道承接西侧山体及周围地块来水,河道走向同规划河道走向一致。桩号H0+000~H0+723临时河道与规划道路纬十三路走向大致相似;桩号H0+723~H1+280临时河道距海塘40m,走向与海塘平行,接至现状河道,最后通过现状水闸排入大海。新建临时河道为梯形断面,以1:2.0放坡开挖,河道底宽4m,全长1.28km。
工程区域范围内存在现状道路,临时河道施工时会穿越河道桩号H0+292、H0+415、H0+460、H1+235处道路,为保证河道正常过流,在道路以下设置三根直径2.0m混凝土预制管,作为临时排水通道
2020年09月16日,我局召开了该项目评价报告审查会。
2020年10月,该项目评价报告专家组重新对报告进行了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