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水利专家库建设,提高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对市级水利专家库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的专家应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需取得水利或相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优先推荐勤勉尽责、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精通业务、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评审经验较丰富的专家人选。
3、原已纳入我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水利专家库的,不再保留,需重新申报推荐。
4、身体健康,能承担评审工作任务,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3年12月以后出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二、工作职责
1、受邀参加我市水利专业有关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并对参评人员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2、为水利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3、参与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及相关工作交流活动;
4、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三、推荐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数量不限,经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共同审核通过后,纳入市级水利专家库。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协助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舟山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水利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专家库成员信息采集表》通过钉钉或电子邮箱报送至市水利局办公室(单位盖章的扫描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李剑桥 联系方式:18368082682
电子邮箱:413181527@qq.com
附件: 1、舟山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水利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
2、专家库成员信息采集表
舟山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开展舟山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水利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