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全体会议精神,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把风险隐患排查贯穿于整个汛期,确保风险隐患精准管控,决定在全市开展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1.防台准备工作:包括水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人员转移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等落实情况;预案方案和控制运行计划修订和实施情况;预案(方案)演练开展情况;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队伍落实情况。
2.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包括水库山塘、闸站等工程安全管理、在建水利工程(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和对周边防洪安全的影响情况等。
3.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水文监测设施、水雨情信息系统、山洪监测预警系统、防汛信息报送系统等运行情况。
4.小流域山洪管控:包括小流域山洪排查情况,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基层责任人培训等情况。
5.防汛薄弱环节:包括可能影响行洪的临时建筑、河道堆积物,低洼易涝区,病险山塘、水库、水闸、海塘的分布、运行和隐患管控情况。
二、排查组织
1.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要组织所辖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进行全面排查。
2.各县(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要对所辖的乡镇(街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3.市水利局将分组对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在建水利和涉水工程项目防汛防台工作以及小流域山洪管控工作等开展重点抽查。
三、排查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地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填报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单位和监督单位,做到查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请于7月20日前将相关排查检查情况报市水利局。
联系人:邵海杰 联系电话:2553053
附件: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
舟山市水利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