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日期: 2020-09-09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省水利厅对《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水政〔2018〕10号)同步废止。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