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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0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政发办〔2015〕134号)、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舟国资发〔2016〕57号)等有关文件,决定对本院公款竞争性存放实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000万公款定期存放。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作方式: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1家。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选得分高的金融机构为公款存放单位,资金1000万元定期存放2年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舟山市财政局公布的符合条件参与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的舟山市范围内银行。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和银行监管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报名地点及日期

报名地点:舟山市临城工业园七道11号,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302室

报名日期:2021年 11月 5 日至 2021年 11 月 9日 16点止

联系人:姚丰丰  电话:13750718587  邮箱:261413864@qq.com


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附件:20211105103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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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告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1-11-05 10:40:13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政发办〔2015〕134号)、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舟国资发〔2016〕57号)等有关文件,决定对本院公款竞争性存放实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000万公款定期存放。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作方式: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1家。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选得分高的金融机构为公款存放单位,资金1000万元定期存放2年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舟山市财政局公布的符合条件参与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的舟山市范围内银行。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和银行监管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报名地点及日期

报名地点:舟山市临城工业园七道11号,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302室

报名日期:2021年 11月 5 日至 2021年 11 月 9日 16点止

联系人:姚丰丰  电话:13750718587  邮箱:261413864@qq.com


舟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附件:2021110510314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