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21年舟山市“水美乡镇”“农村池塘整治”市级复核验收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09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根据《浙江省“水美乡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舟山市”水美乡镇”建设、“农村池塘”整治评定验收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试行)》(舟水发[2021]34号),经乡镇(街道)自评,县级验收,市级复核,拟评定定海区白泉镇、普陀区六横镇共计2个乡镇为“水美乡镇”;定海区东堠村东堠钟家岙池塘、河平村陆家长漕池塘、新丰村中浦池塘、 新建村渔人码头池塘,普陀区小郭巨村1号池塘、嵩山村2号池塘、小教场山塘、新贺家池塘,岱山县秀山乡秀东村沙河池塘、岱东镇磨心村磨心池塘、东沙桥头村桥头宫门小蓬莱池塘、岱东涂口村上船跳池塘、长涂镇长西村池塘,嵊泗县嵊泗本岛1号池塘(岛沁公园池塘)、嵊泗本岛9号池塘(五龙田岙池塘),新城管理委员会新城张洪点池塘、新城揽月湖池塘,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洗心池池塘、宝陀讲寺放生池池塘,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九路西侧水塘共计20座“农村池塘整治”经市级复核,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起到2021年11月16日止。

2、反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舟山市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

3、联系方式:舟山市水利局工程运行管理处,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邮编:316000,举报电话:0580—2556596。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20211109-043.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2021年舟山市“水美乡镇”“农村池塘整治”市级复核验收合格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1-11-09 09:38:35

根据《浙江省“水美乡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舟山市”水美乡镇”建设、“农村池塘”整治评定验收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试行)》(舟水发[2021]34号),经乡镇(街道)自评,县级验收,市级复核,拟评定定海区白泉镇、普陀区六横镇共计2个乡镇为“水美乡镇”;定海区东堠村东堠钟家岙池塘、河平村陆家长漕池塘、新丰村中浦池塘、 新建村渔人码头池塘,普陀区小郭巨村1号池塘、嵩山村2号池塘、小教场山塘、新贺家池塘,岱山县秀山乡秀东村沙河池塘、岱东镇磨心村磨心池塘、东沙桥头村桥头宫门小蓬莱池塘、岱东涂口村上船跳池塘、长涂镇长西村池塘,嵊泗县嵊泗本岛1号池塘(岛沁公园池塘)、嵊泗本岛9号池塘(五龙田岙池塘),新城管理委员会新城张洪点池塘、新城揽月湖池塘,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洗心池池塘、宝陀讲寺放生池池塘,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九路西侧水塘共计20座“农村池塘整治”经市级复核,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起到2021年11月16日止。

2、反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舟山市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

3、联系方式:舟山市水利局工程运行管理处,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邮编:316000,举报电话:0580—2556596。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20211109-04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