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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水利部门:

今年我市主汛期降水量偏少,目前各地水库蓄水量明显下降,全市水库蓄水率已低于35%,为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各地要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密切关注旱情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库非饮用水放水管理。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舟山本岛饮用水水源水库水资源管理的意见》(舟政办发〔2018〕165号)要求,结合目前情况,饮用水源水库原则上不允许用作他途,因特殊情况确需放水的,须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强对非饮用水水库、山塘的日常用水工作的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巡查工作。要切实履行饮用水源地属地管理的责任,做好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管控,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加大水源地日常巡查频次,避免因水源污染导致可用水量减少情况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工作。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原水水质的检测工作,加密检测频次。市水务集团要加大姚江取水口的检测区域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落实用水计划管理,加大对高耗水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管理,对超计划超定额管理的用水户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是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闻媒体,把握宣传导向,广泛宣传日常节水知识,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珍惜水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3日

舟水发20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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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1-02-05 10:09:30

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水利部门:

今年我市主汛期降水量偏少,目前各地水库蓄水量明显下降,全市水库蓄水率已低于35%,为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各地要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密切关注旱情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库非饮用水放水管理。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舟山本岛饮用水水源水库水资源管理的意见》(舟政办发〔2018〕165号)要求,结合目前情况,饮用水源水库原则上不允许用作他途,因特殊情况确需放水的,须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强对非饮用水水库、山塘的日常用水工作的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巡查工作。要切实履行饮用水源地属地管理的责任,做好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管控,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加大水源地日常巡查频次,避免因水源污染导致可用水量减少情况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工作。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原水水质的检测工作,加密检测频次。市水务集团要加大姚江取水口的检测区域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落实用水计划管理,加大对高耗水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管理,对超计划超定额管理的用水户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是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闻媒体,把握宣传导向,广泛宣传日常节水知识,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珍惜水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3日

舟水发202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