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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2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各功能区水利部门,市水利建设协会,局属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舟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1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养,进一步凝聚全行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

2、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撰写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署名文章,请各县(区)局组织推荐不少于1篇,文章将择优推荐省水利厅。有关要求详见《“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方案》(附件1)。

(二)突出集中宣传,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

3、集中宣传经验做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有关重要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安全风险普查等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4、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5、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省宣教中心牵头制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省水利厅将下发近五年水利安全事故警示录,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引导员工进行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6、集中宣传水利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宣传,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工作,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突出氛围营造,大力开展“6.16”咨询日系列活动

7、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属地应急部门开展的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水利安全知识、普及水利安全文化。各单位要在驻地、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挂图、横幅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宣传视频,形成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8、参与“云上”安全月系列活动。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快闪”、“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技能。

9、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景”演练。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特点和隐患情况,特别针对重点防范领域,组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l次应急演练,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10、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为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单位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每个县(区)参评成果不少于1个,请于8月10日前,将参评成果电子版(一个成果一个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市局监督处。(方案见附件2)。

(四)突出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1、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以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广泛征集水利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水利干部职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3)。

12、举办安全宣教培训活动。各地要组织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探讨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经验,督促和检查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水利安全监管培训,提高水利安全监管能力。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紧紧围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攻坚战,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水利工程,集中采访报道“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同步曝光安全隐患问题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市减灾办的联合暗访组,深入现场开展暗访抽查。

(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带领干,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成因进行分析,逐个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开展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普查,对水利建设工程中的危险源做到全数辨识排查,全面摸清我市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并建立“常普常新”的安全风险普查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行动滞缓、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现场督导、挂牌督办,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水利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利“遏重大”、风险普查、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任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逐级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4);6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5)。

联系人:邵海杰  联系电话:2069016

附件: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方案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4.“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5.“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舟水发202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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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1-06-22 10:03:24

市水务集团,各县(区)水利局、各功能区水利部门,市水利建设协会,局属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舟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1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养,进一步凝聚全行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

2、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撰写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署名文章,请各县(区)局组织推荐不少于1篇,文章将择优推荐省水利厅。有关要求详见《“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方案》(附件1)。

(二)突出集中宣传,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

3、集中宣传经验做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有关重要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安全风险普查等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4、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5、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省宣教中心牵头制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省水利厅将下发近五年水利安全事故警示录,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引导员工进行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6、集中宣传水利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宣传,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工作,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突出氛围营造,大力开展“6.16”咨询日系列活动

7、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属地应急部门开展的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水利安全知识、普及水利安全文化。各单位要在驻地、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挂图、横幅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宣传视频,形成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8、参与“云上”安全月系列活动。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快闪”、“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技能。

9、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景”演练。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特点和隐患情况,特别针对重点防范领域,组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l次应急演练,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10、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为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单位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每个县(区)参评成果不少于1个,请于8月10日前,将参评成果电子版(一个成果一个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市局监督处。(方案见附件2)。

(四)突出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1、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以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广泛征集水利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水利干部职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3)。

12、举办安全宣教培训活动。各地要组织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探讨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经验,督促和检查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水利安全监管培训,提高水利安全监管能力。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紧紧围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攻坚战,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水利工程,集中采访报道“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同步曝光安全隐患问题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市减灾办的联合暗访组,深入现场开展暗访抽查。

(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带领干,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成因进行分析,逐个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开展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普查,对水利建设工程中的危险源做到全数辨识排查,全面摸清我市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并建立“常普常新”的安全风险普查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行动滞缓、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现场督导、挂牌督办,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水利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利“遏重大”、风险普查、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任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逐级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4);6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5)。

联系人:邵海杰  联系电话:2069016

附件: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方案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4.“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5.“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舟水发2021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