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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考点)

发布日期: 2024-10-1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通知》(浙水办监督〔20241号),经研究,现开展2024年度第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考试工作(舟山市考点),为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20241025下午14:30~16:00

考试地点

舟山开放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地址:临城长升路228号教学楼2楼),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试期间相关车辆以及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可于20241019日9:00至1024日17:00期间,登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gl.slt.zj.gov.cn/agry)”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将随身携带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未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驾驶证不得代替使用)

2、本次考试采用电脑上机考试方式进行,开始时间为20241025日下午1430,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请各单位负责人、参考人员认真学习准考证上的考场纪律要求,并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的考前教育,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使用手机、电脑记事本、计算器、智能手表等通讯、计算、信息工具;

(2)携带任何图书、资料、笔记本和稿纸等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在考场内传递、示意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

(4)抄袭资料、抄袭别人答案或有意将答案给别人抄袭;

(5)代考、替考、互换考试机位、借上厕所之机作弊等;

(6)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错误,仍然修改相关信息执意参加考试,以及其他影响考试的不正当行为。

5、考试时间结束,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系统将强制交卷。

6、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且2年内不得参加由省水利厅组织的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对该企业和人员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特别恶劣者,从重处罚。

联系人:乐斌  联系电话:0580-8260879

 

                                      

 

                      舟山市水利局

20241015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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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考点)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10-15 10:02: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通知》(浙水办监督〔20241号),经研究,现开展2024年度第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考试工作(舟山市考点),为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20241025下午14:30~16:00

考试地点

舟山开放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地址:临城长升路228号教学楼2楼),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试期间相关车辆以及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可于20241019日9:00至1024日17:00期间,登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gl.slt.zj.gov.cn/agry)”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将随身携带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未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驾驶证不得代替使用)

2、本次考试采用电脑上机考试方式进行,开始时间为20241025日下午1430,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请各单位负责人、参考人员认真学习准考证上的考场纪律要求,并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的考前教育,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使用手机、电脑记事本、计算器、智能手表等通讯、计算、信息工具;

(2)携带任何图书、资料、笔记本和稿纸等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在考场内传递、示意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

(4)抄袭资料、抄袭别人答案或有意将答案给别人抄袭;

(5)代考、替考、互换考试机位、借上厕所之机作弊等;

(6)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错误,仍然修改相关信息执意参加考试,以及其他影响考试的不正当行为。

5、考试时间结束,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系统将强制交卷。

6、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且2年内不得参加由省水利厅组织的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对该企业和人员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特别恶劣者,从重处罚。

联系人:乐斌  联系电话:0580-8260879

 

                                      

 

                      舟山市水利局

20241015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