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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9-27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量: 字号: [ ]

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围垦区块,由金塘岛、横档山、鱼龙山、小髫果山、大髫果山、甘池山、大鹏山共7座岛屿围成东、西两个片区,西连金塘水道,东临西堠门水道,北濒灰鳌洋。项目总用地面积  632.13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条产业链生产装置,配套储运、给排水、供电和电信、热工等公用工程,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及环保监测站、综合办公楼、现场机柜间、综合维修中心、消防站、全厂危险化学品仓库、固废储存设施和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等辅助设施以及建设区内道路、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已于2023年12月开工,计划至2028年11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项目总投资674897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884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 165.59万m3,填方294.44万m3,借方128.85万m3,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1844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34913t,施工中应对东、西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工程区和预留用地区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占地,共632.13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12%,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取土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料)场,借方128.85万m3均来自周边合法料场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无表土,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

七、基本同意弃渣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无余方产生,不设置弃渣场。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西区防治区、东区防治区和厂前区防治区,共3个防治区。

西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8029m、明沟20900m、绿化区覆土平整34.02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34.02hm2,临时措施为洒水除尘;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拦挡6743m、临时排水沟14772m、沉砂池12座、绿幕网覆盖50000m2、撒播草籽189.58h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拦挡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8撒播草籽实施时段为2025年,洒水除尘、雨水管、明沟、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为2028

(二)东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5971m、明沟65100m、绿化区覆土平整40.08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40.08hm2临时措施为洒水除尘、泥浆沉淀池2座、泥浆箱3座临时排水沟6962m;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拦挡4094m、临时排水沟 8912m、沉砂池14座、临时覆盖150000m2、撒播草籽1.5h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拦挡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洒水除尘、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8撒播草籽实施时段为2025年,泥浆沉淀池、泥浆箱实施时段为2026年,雨水管、明沟实施时段2026~2028,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为2028

(三)厂前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1995m、明沟2000m、绿化区覆土平整1.76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1.76h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2640m、临时沉砂池3座、绿幕网覆盖10000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6,雨水管、明沟、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2026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 11413.4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0605.19万元,方案新增808.22万元。本工程征占地由金塘北部围垦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列整体规划园区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再重复计征。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本工程应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三)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项目由我局会同定海区水利局、金塘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四)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五)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六)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舟山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舟水许[2024]34号关于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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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09-27 10:38:32

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围垦区块,由金塘岛、横档山、鱼龙山、小髫果山、大髫果山、甘池山、大鹏山共7座岛屿围成东、西两个片区,西连金塘水道,东临西堠门水道,北濒灰鳌洋。项目总用地面积  632.13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条产业链生产装置,配套储运、给排水、供电和电信、热工等公用工程,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及环保监测站、综合办公楼、现场机柜间、综合维修中心、消防站、全厂危险化学品仓库、固废储存设施和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等辅助设施以及建设区内道路、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已于2023年12月开工,计划至2028年11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项目总投资674897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884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 165.59万m3,填方294.44万m3,借方128.85万m3,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1844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34913t,施工中应对东、西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工程区和预留用地区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占地,共632.13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12%,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取土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料)场,借方128.85万m3均来自周边合法料场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无表土,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

七、基本同意弃渣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无余方产生,不设置弃渣场。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西区防治区、东区防治区和厂前区防治区,共3个防治区。

西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8029m、明沟20900m、绿化区覆土平整34.02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34.02hm2,临时措施为洒水除尘;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拦挡6743m、临时排水沟14772m、沉砂池12座、绿幕网覆盖50000m2、撒播草籽189.58h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拦挡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8撒播草籽实施时段为2025年,洒水除尘、雨水管、明沟、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为2028

(二)东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5971m、明沟65100m、绿化区覆土平整40.08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40.08hm2临时措施为洒水除尘、泥浆沉淀池2座、泥浆箱3座临时排水沟6962m;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拦挡4094m、临时排水沟 8912m、沉砂池14座、临时覆盖150000m2、撒播草籽1.5h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拦挡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洒水除尘、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8撒播草籽实施时段为2025年,泥浆沉淀池、泥浆箱实施时段为2026年,雨水管、明沟实施时段2026~2028,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为2028

(三)厂前区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管1995m、明沟2000m、绿化区覆土平整1.76hm2,植物措施为地表绿化1.76h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2640m、临时沉砂池3座、绿幕网覆盖10000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2024,绿幕网覆盖实施时段2024~2026,雨水管、明沟、绿化区覆土平整、地表绿化实施时段2026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 11413.4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0605.19万元,方案新增808.22万元。本工程征占地由金塘北部围垦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列整体规划园区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再重复计征。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本工程应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三)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项目由我局会同定海区水利局、金塘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四)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五)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六)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舟山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舟水许[2024]34号关于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