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市水利局深化落实《水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服务制度。主动建立与涉水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项目用地涉水联审机制,在用地预审环节提前辨识项目涉河涉堤审批需求,及时告知建设单位。
二是加强涉河涉堤方案指导。通过主动对接、参加审查会等方式,加强项目涉水方案指导,按照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及时给予方案优化建议,消除制约审批要素。
三是提升技术审查审批速度。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影响评价报告,按照“527”要求提速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审查,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建设单位力争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四是加强批后监督检查服务。加强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批后跟踪服务,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域保护责任,在批复文件下达时,同步在“舟山水利网”公示项目涉河涉堤批复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